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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首批域名权出资 法律认可域名有值(2)

发布时间:2013/7/25 17:51:19  阅读次数: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录入:gliii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此次国内首例以法律条文规定说明域名成有值资产的理念已经渐渐被认可,在海外市场,域名已早被看作是一种无形的资产,通过出售等方式买卖案例很多,此前本资讯频道被报道过海外法院将域名当成有值资讯而拍卖,如房地产网站BuyOwner.com宣告破产,法院以100万美金价格成功拍卖BuyOwner.com域名和网站等等。

  行内人士分析,国内域名资产理念如果被广泛认可以后,届时将会带动国内域名市场发展,越来越多投资人士将会涉足域名行业,同时也会进一步促进域名交易增多,带动整个域名产业链的发展,域名市场张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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